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修正「雲林縣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設置要點」,自即日起生效,請查照。

刊登日期:2016/11/10
發文日期:2016/11/10
發文字號:府文資一字第1053812170號
主旨:修正「雲林縣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設置要點」,自即日起生效,請查照。
說明函: 檢送修正「雲林縣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設置要點」1份。
正本:本府各單位、本縣各鄉鎮市公所、本府所屬一級機關、本府所屬二級機關
副本:本府行政處(法制科)(含附件)、本府行政處(文書科-刊登本府公報)(含附件)
附件:
  • 雲林縣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設置要點